金甲,手持黄金剑,金光闪闪像天兵下凡,一个浑身黑色皮装,手持暗流红光的黑色怪弓,笑得阴森恐怖像地狱使者,还真是洪荒世界一大奇观。 以上纯粹本人的主观臆测,请大家不要当真。 旁边的路人窃窃私语:“你看那个白痴,居然用黄金打装备,是不是钱多烧着了,脑子有病。” “就是,你看旁边那女的,绝对是演女鬼出身的,长得不赖啊,干嘛打扮的这么变态!一定心理不正常。” 不一会,整个迷失镇就传遍了,镇上来了两个变态怪人,大家请勿靠近。不过我们俩并不知道,因为这个时候,我们正在迷失镇最大的酒楼——聚宾楼吃饭。 我们去钱庄将所有的黄金换了45621两银子,分给暗影5000两(我硬逼他收下的),我俩一下步入有钱人的行列。有钱后的第一件事,嗯,当然是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