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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妈虽然眼疾手快的关了摄像头。
但是我说断亲的切片还是流了出去。
舆论再次被掀起了轩然大波。
爸妈当然不肯断亲。
在他们眼里,我是他们最后的筹码。
只要我还认他们,他们就有翻盘的机会。
所以他们到处找人来说情。
七大姑八大姨轮流上门,动之以情晓之以理。
磨破了嘴皮子,只是为了证明他们有多不容易。
我把自己缩在高中学校特批给我的宿舍里。
一个都没见。
我知道,断亲这条路并不好走。
但我说什么,也要走下去。
直到一位律专门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女律师找到了我。
她说她看到了关于我的新闻,所以想来帮帮我。
“沈安安同学,我可以帮你和你父母打断亲官司。”
“按照民法典规定,父母有严重损害子女权益行为的。”
“子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亲子关系。你父母的行为,完全符合这个条件。”
我强忍了许久的情绪突然爆发。
当着女律师的面,我哭了很久很久。
我用心声对妹妹说。
看到了吗?
姐姐真的就快自由了。
开庭那天,爸妈也请了律师。
他们一口咬定我父母对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出于爱。
只是教育方式出了问题,构不成法律意义上的虐待。
法官问我:“原告沈安安,你对此有什么要说的吗?”
我从原告席上站了起来。
“法官,我不否认我父母供我吃穿,供我读书。”
“但这些不是爱,是投资。”
“他们在我身上花的每一分钱,都要连本带利地讨回去。”
“我五岁开始,他们就用我妹妹的命威胁我学。”
“吃饭要取决于当天的小考成绩,我成绩下滑一分妹妹就要被送去电击。”
“我不相信这是爱,我也不相信爱孩子的父母会这样丧心病狂。”
“事到如今我不求别的,我只求法律还我自由。”
“我妹妹已经死了,我不想连她的死都变得毫无意义。”
我的律师也站起来,提交了另一份证据。
“法官,这是沈蓉蓉生前在医院的病历。”
“上面清楚地记录着,这孩子从出生到死亡,没有接受过任何正规的康复治疗。”
“她的残疾是先天性脊椎发育不全,每次因为窒息抢救,她的父母都只要求用最便宜的药。”
“另外,这是沈蓉蓉死亡前一周的病历。”
“上面写着孩子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肾衰竭,还有小腿骨折。”
“她的父母在仍然她住院期间强行把她带回家,断了她的药物和治疗。”
“这些行为,已经构成了虐待罪和遗弃罪。”
法官一页一页地翻看病历,脸色越来越沉。
最后,法官当场宣判。
爸妈在抚养我和妹妹的过程中。
存在长期精神虐待,经济剥削及遗弃行为。
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。
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判决解除我们正式解除亲子关系。
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,不再对他们承担赡养义务。
同时,爸妈的行为还涉嫌虐待儿童等刑事犯罪。
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,和有期徒刑五年。
宣判那一刻,我总算在爸妈眼里看到了后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