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被告是否认罪?”主审法官问。 她抬眸,看见那名法官桌面上的名牌——白砚。 被告沉默不语,保持缄默权。 “公辩,请发表辩护意见。”法官的目光转向她。 她翻开卷宗,喉咙干得像被砂纸刮过,声音却仍维持着专业的冷静:“目前并无任何实质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刻意杀人。若在此情形下仍强行定罪,恐有违法定原则之虞。” 她顿了顿,像是在逼迫自己说出接下来那句。 “况且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,需要医治”空气倏地沉下去。 她知道,一旦说出口,舆论会说她在替“杀人犯”开脱,法官会质疑,家属会恨她。 她不想承认,但这就是事实。 她不能背叛。 可脑海里忽然又响起精神科专家说过的那句话。 “先把精神病患者治好,再送入监狱,是正义吗?是为了让他们在里面病情再度恶...